答
1.对于借贷关系的利息问题不管是什么明目收取,对于超过月息两分的都可以要求不予支付,目前看您这个所有费用加起来应该不超过月息两分,所以法律上是允许的;
2·同时您说的这个情况,在签署贷款合同的时候基本上应该告诉过您会收什么费用,除非您的贷款合同没有说明费用构成,或者主张不知情且同时明确的告知您只有八里的利息,才有可能胜诉,如果平安普惠拿出证据例如电话录音,已经证明您这个费用是知情的,且同意签合同的,那您这个情况就不乐观。
3.加上您剩余的本金和利息已经没有多少了,这个事情请律师诉讼并不划算,您需要评估您是否有机会胜诉,否则划不来。
希望对您有所帮助,谢谢
...展开